票據遺失之處理程序
1.向「警察機關」報案:向遺失地警察局報案,填具「遺失票據申報書」,取得報案證明。
2.向票據付款行庫【仁愛農會】辦理止付通知: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並持報案證明,向票據付款行庫辦理掛失止付手續。
3.若尋獲支票,但未通知公司,亦未向警察局辦理銷案,恐將擔負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刑責。
※參考網站: https://www.cbc.gov.tw/tw/cp-2149-25322-E26CB-1.html
2.向票據付款行庫【仁愛農會】辦理止付通知:填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並持報案證明,向票據付款行庫辦理掛失止付手續。
3.若尋獲支票,但未通知公司,亦未向警察局辦理銷案,恐將擔負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刑責。
※參考網站: https://www.cbc.gov.tw/tw/cp-2149-25322-E26C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