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重罰黃牛】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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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黃牛,最高50倍。
重罰黃牛,最高50倍。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大家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最高有50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