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告周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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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故或氣象因素使懸浮微粒物質大量產生或大氣濃 度升高,空氣品質達一級嚴重惡化(PM10濃度24小時平 均值達505 ug/m3 ;PM2.5濃度24小時平均值達350.5 ug/m3 )。』會由 指揮官(縣長)宣告相關應變辦法,在發布一級嚴重惡化警告預報時,透過各種適當管道,以衛教宣導方式提醒民眾及學生注意懸浮微粒物質對健康造成的危害;必要時得增設避難收容場所。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正對照表.pdf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