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生飲食健康安全,建請各校加強宣導師生勿攜帶含糖飲料入校,勿以外送飲料作為獎勵學生方式,以培養學生正確營養觀念及維護校園食品安 全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議會109年7月13日投議議字第1090004851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6 條 第1項之規定,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並落實自行檢 查管理。

三、 請各校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宣導,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 ,勿以含糖飲料獎勵或慰勞學生,鼓勵學生每天在校喝足 750毫升的白開水,且運動後喝水可補充身體流失的水分, 經濟又健康。

四、 另學校供應、販賣及獎勵學生之飲品及點心,應依「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暨「校園 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辦理,並主動掌握政府機關發 布之訊息,以維護學生飲食安全及健康。